低温压力容器技术要求如下:
1.板厚大于20mm的16MnDR、Ni系低温钢(调质状态除外),逐张检查,不低于Ⅱ级合格。(GB150-2011)
2.用于制造低温压力容器筒体、凸形封头和球壳的钢板,厚度超过以下数值时,需按《承压设备无损检测》进行超声检测,且不低于Ⅲ级。(HG/T20585-2011)
板厚大于16~20mm的钢板,每批抽检20%,最少1张。
板厚大于20mm的钢板,逐张检查。(GB150规定质量等级不低于Ⅱ级)
3.用作低温压力容器筒体的无缝钢管应逐根按《承压设备无损检测》进行超声检测检查。
4.球壳板厚度≥16mm的低温球罐应进行焊后整体热处理。(GB12337)
5.受压元件焊接接头厚度超过16mm时,低温压力容器或部件全部施焊工作完成后,应进行消除应力热处理。热处理工艺应与焊接工艺评定的热处理制度(温度曲线)一致。(HG/T20585-2011)
6.需要100%射线或超声检测的情况
设计温度低于-40℃的或者焊接接头厚度大于25mm的低温容器。(GB150-2011)
低温压力容器的对接接头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,应经100%射线或超声检测:(HG/T20585-2011)
盛装易爆介质的容器,且设计压力大于0.6MPa者
设计压力大于等于1.6MPa者
壳体板厚大于25mm者
钢材标准规定的最低抗拉强度Rm>540MPa或合金元素含量大于3%的低合金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