检验
1.产品竣工后,由生产部出具产品入库单,经质量检验部审查符合要求后,在入库单上签署同意入库意见后,库管员方可验收。
2.质量检验部对入库产品进行审查,产品附件应按设计文件规定,配备齐全。
3.产品铭牌安装板应符合规定要求。
4.产品质量证明书、产品出厂合格证、对受监检的产品的监检证书应齐全。
5.办理产品入库交付时,应由制造厂采取必备的防护措施。
交付管理
产品零部件装箱时,应有保管员、验收员在场,经核对检查无误,在装箱单上签字确认后,方可进行钉箱封闭,并进行标识。
油漆防护
1.产品经质量检验部门对各项制造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油漆防护。
油漆的容器金属表面干燥,对油污、氧化皮、铁锈、焊接飞溅物和其它影响油漆质量的杂物应予清理干净。
2.油漆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书,并符合图样规定,超过有效贮存期的须经检验部门重新鉴定,合格者方可使用。
3.容器表面的漆膜应均匀,不应有漏涂、气泡、流挂、起皮、龟裂和剥落等缺陷。
4.容器出厂时应检查油漆质量,必要时需作修补。
包装、搬运与运输
1.产品整体出厂运输和有关运输规定在合同中注明。
2.应将容器内的残留物清除干净。
3.管口需用石棉橡胶板封闭。如有对应法兰,应以螺栓相对固紧,中间夹放石棉橡胶板。
其它
产品入库验收后,由于搬运、包装、运输流程中所发生的产品质量和事故问题,应及时准确地向质量和生产技术部门反馈信息。